文.黎俊平
經過聯合樂團十年的深耕與努力,苗栗縣立國樂團終於在四月正式定案,相關執行細則也將在五月入續公佈,預計六月底假通霄演藝廳舉辦首次的創團音樂會。
相信縣國(苗栗縣立國樂團)的成立有很多人有著不同的看法與期待對於非都市形態的苗栗而言,它的定位會是第一項被考驗的?
前些日子陳文茜女士就直言這項計畫不會是一個好的點子,即便縣國技術再怎麼高超也難敵台北市立國樂團每年二億的經費與首都優勢,如果找不到自我定位與特色,這個樂團帶給苗栗的效益將會是很有限的。
我同意這樣的說法!不單是苗栗,任何縣市想要跟台北相庭抗禮似乎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相信也沒有人會用這樣的思惟去建構一個文化團體,而問題的關鍵在於自我的定位與特色。
也有人問〝聯合〞與〝縣國〞是同一個團體嗎?如果不是他們的區隔會在哪裡?
基本上〝聯合〞與〝縣國〞是兩個單位,人員的組成也不盡相同,但在行政業務上由〝聯合〞統籌執行。而〝聯合〞的定位在於縣內的推廣教育,〝縣國〞則是負責演出任務的執行,兩者定位各有不同。
以下是苗栗縣立國樂團的願景與目標說明,也希望各位先進能提供您的看法供樂團參考,為苗栗縣的國樂發展提供長遠的規劃與方向。
願景一:形塑本縣優質形象、建立高度文化價值
文化的深度代表著一個城市的高度
文化行銷是現在社會中極具特色與內涵的形式,而專業樂團的成立除了可以提升當地的文化水平之外,更可以有計畫性的凝聚地方共識,形塑一個優質的人文社會環境,建立高度文化價值。
願景二:具備文創產業之功能符合產、學、觀三方之廣度
隨著時代的變遷,文化活動的推展被賦予不同的弁鉬P意義,自21世紀以來,知識經濟引領著各國朝向更為精緻的發展,而藝術文化也在這樣的架構中有了新的思惟與視野,那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
何謂文化創意產業?簡單來說,就是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昇的行業。
文化產業除了需要具備藝術性、美學的表達、以及內在的省思問題之外,同時也要兼具市場的觀點、行銷的策略、與產品開發的能力,在產、學、觀三方的做法,做為落實。
目標一:樹立樂團風格、打造專業水平、提升苗栗縣文化高度與優質形象
以客為本:以客家音樂的再造與創新做為樂團的發展主軸,樹立風格與特色。
以育為體:積極網羅專業人士,培育地方人才,打造樂團專業水平。
以樂為興:結合地方文化與產業特色、推廣學習風氣,打造優質的人文社會環境。
目標二:結合地方產業文化、行銷本縣觀光產業
以音樂表演做為行銷,詮釋地方產業特色與內涵。
結合文化產業活動,豐富地方人文情感,凝聚地方共識 。
透過文化政策的協助,強化地方的競爭力,發展其獨特性。
目標三:結合地方藝文特色、深耕文化發展與理念
結合地方藝文特色,深化人文領域、豐富生活環境。
辦理精緻演藝活動、推動「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將藝術文化融入食、衣、住、行等生活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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